商标无效答辩流程,商标被撤销申诉流程
商标无效答辩流程
1、查找原因;查看商标无效申请,分析申请人无效申请的原因和证据,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2、准备答辩材料和证据。
建议答辩人按以下顺序装订答辩文件。具体无效的答辩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1)、答辩书无效。
(2)、答辩材料目录。
(3)、《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授权委托机构需要准备的,不需要自行准备)。
(4)、争议初步审批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
(6)、商标委员会无效宣告通知书原件和商评委发送无效宣告通知书信封。
答辩人在提出无效申报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说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
3、向商标评委提交答辩书;答辩人应当自收到无效通知书和无效申请书复印件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书和相应证据。
4、商评委作出裁决。并非所有被驳回的商标都具有申请无效答辩的意义。企业商标因与注册商标重复而被驳回的,企业申请商标无效答辩时不得取得商标。即使商标注册,如果对方获得商标使用权,公司也很难再次取回商标,因此,为了防止浪费时间,公司需要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无效答辩。
撤销商标的申诉流程
撤销商标投诉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商标局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在商标撤销申请转让后,将通知书发送给商标申请人,通知商标被申请人撤销申请。
2.商标申请人提出答辩:商标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提出答辩,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和解释意见,驳回申请人的撤销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的,视为放弃权利。
3.商标局受理上诉:商标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和证据将提交商标局审批,商标局将审查材料并形成意见。
4.听证会:如双方申请听证会,商标局将安排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商标申请人参加听证会。
5.商标局判决:商标局可以根据以往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答辩、撤销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听证会的结果,决定是否撤销商标。
商标局最终决定撤销商标的,商标申请人可以选择重新注册商标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被他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如何回答
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相关情况。中国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制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表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申请的答复,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表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行为。
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答辩,最好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因为不能证明的责任完全在商标注册人一方。因此,根据国家商标局的需要,及时、合法地组织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尤为重要。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尽可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答辩所需的信息及处理流程:
一、所需信息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和信封,可以证明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商标使用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代理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
2、撤销商标申请人连续三年签署的《撤销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公司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代理公司提供处理程序:答辩人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信息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公司制作标准文件-报中国商标局-国家商标局决定(当事人拒绝接受商标局的决定,可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审查)
- 上一篇返回列表
- 下一篇如何避免深圳商标撤销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