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后重新申请可以吗
商标无效宣告后,可以再次申请吗?
是的,商标无效后可以再次申请。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其他人对注册商标提出质疑。如果商标无效,申请人可以重新提交申请,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
再次申请时,申请人可以修改或选择不同的商标提交申请,以防止与之前被宣告无效的商标发生冲突。再次申请的成功取决于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
如何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1、在质疑期内,异议人只能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发布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质疑。异议期限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直至注册公告前一天。2、异议人提出的问题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中说明,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3、质疑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可以推迟到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4、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质疑费的,应当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提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时,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的,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发出支付通知。异议人应当按照《缴费通知》缴纳官方费用,并将保留的汇款单复印件与《缴费通知》一起邮寄至商标局。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正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异议人自行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发出《受理通知书》。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计算。答辩程序也适用于质疑更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楚或者无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商标公告也可能发布异议商标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发布注册公告,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批准的商标再次发布。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公布了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9、由于异议人或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异议通知,邮局不能退货,商标局将于每月21日发布的《商标公告》上发布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该文件被视为已发送。
商标注册撤销质疑申请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注销异议申请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受到他人质疑,申请人反驳质疑,但在质疑处理过程中,申请人自愿放弃商标申请,停止异议申请的行为。
这意味着商标注册申请人放弃了商标注册权,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进行商业活动,但也可以避免质疑持续审判的风险。
商标异议的完成意味着什么?
商标异议的完成是指商标局通过调查、审查和裁定,接受异议申请人的质疑,最终得出结论,认定商标申请符合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状态。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对商标申请提出不同意见或争议,并要求商标局撤销、限制、变更、变更或驳回申请。
商标局认定异议申请人在商标异议结束后提出的质疑理由成立的,商标申请将被驳回、撤销或者限制。相反,如果商标局认为质疑理由不成立,商标申请将被保留或同意注册。商标异议结束后,商标局将发出书面通知,通知申请人和异议申请人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该商标申请。
如何再次申请商标?
1、商标字体变更所需材料包括:商标变更申请、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委托机构办理的,提供委托书)申请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2、商标局收到审核后,应当查看相关证书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如果商标局认为变更申请需要更正,将发出更正通知,申请人应及时更正。超过更正期限的,商标局不予批准商标变更申请
4、经商标局批准后,将确认商标变更。商标局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变更申请的,发出不批准通知书或者放弃通知书
5、商标局将相应的文件发送到指定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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