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答辩时间要求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答辩时间要求
任何人可以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相关情况。我国商标局在收到撤销审核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商标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应用证据或是表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对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申请的答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是表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举动。
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答辩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于举证不能的责任完全在商标注册人一方。因此,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要求,适时合法的组织使用证据证实商标使用情况显得尤为重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可以尽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商标撤销三年使用答辩所需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包含: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商品生产和销售状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证据材料清单,代理机构提供)。
2、撤销商标申请者签订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订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代理机构提供办理手续流程:答辩人和代理机构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订《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我国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商标注册证和授权书如何办理
商标注册证和授权书办理必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具体方法如下1.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2.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等候审查结果;
4.如审查通过,交纳商标注册费用;
5.领取商标注册证和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和授权书是商标注册成功后的重要证明材料,能保护商标全部人的合法权益。
驳回商标复核申请书的样本是怎么样的
对于这个问题,尊敬的商标复审委员会:
我方已收到贵处在XXXX年XX月XX日下发的商标复核意见,经我方仔细研究后,对复核意见中认为我方商标申请不予注册的理由,我方提出如下质疑:
(这里列出质疑,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填写)
在此,我方再次申请贵处复核我方商标注册申请,恳求贵处给予支持和帮助。
特此申请。
申请者:(个人和公司名称)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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