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费用和流程及答辩流程
什么是商标撤三,商标撤三的费用和流程?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本法规定,实践中案件类型的全称为“连续三年撤销注册商标申请”,称为“三年不使用撤销”,俗称“三年撤销”。
1、商标撤三处理方式: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商标撤三处理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代理机构”栏中公布。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3)准备申请书→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在打码窗口打码→在缴费窗口缴纳申请官费→检查商标局发送的书籍。
3、商标撤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书件:
(一)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注明撤销理由);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等);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撤三缴纳官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类撤销商标费3500元。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
(一)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注册商标自行转让;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劣质、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通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到期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不得批准同一或者类似商标的申请。
商标撤三答辩流程
1.商标撤三答辩流程包括答辩准备、答辩、答辩结果三个步骤。2.在辩护准备阶段,商标持有人需要查看相关文件和材料,准备并提交辩护意见、商标注册号、有效证据和文件。3.答辩阶段是商标持有人与注册商标撤销人进行对抗辩论的一个环节。商标持有人需要利用各种法律和证据来讨论自己的立场,为自己争取利益,努力证明自己的商标是独一无二的和相关的。4.在辩护结果阶段,商标局将进行综合评估,衡量商标持有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注册商标撤销人撤销的原因和证据材料,最终决定是否撤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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