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遇到撤三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1-02 14:04:47 阅读数量:102 来源:北京盛迹知产 作者:北京盛迹
商标转让遇到撤三怎么办?
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本条规定的注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俗称“撤三”。
一般情况下,一旦商标被撤销,商标局将向权利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商标所有人收到通知后,想保留商标的,应当积极答辩,并在撤销申请前三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商业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表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1]。
到期未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材料无效且无正当理由的,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转让撤销怎么办?
商标转让被撤销的,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了解撤销的原因,是否可以处理。
2.与撤销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3.如果难以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了解维权的途径。
4.根据司法程序提出上诉或上诉。
5.与有关部门或机构合作,寻求帮助和支持。
6.依法重新评估商标转让的合法性。
7.按照司法程序,重新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请注意,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撤销商标的方法有哪些?
在中国,商标撤销包括三种情况:(1)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有三种情况:一是商标所有人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者改变注册商标的名称、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二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对此,商标局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2)撤销争议。根据《中国商标法》,当事人争议的商标确实相同或者相似,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后,应当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3)三年不使用撤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三年以上不使用的,任何第三人都可以无效撤销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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