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异议答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我国商标局将在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发出《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1-2年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申请提出质疑,并出具《商标异议裁定书》。
2、提出商标异议的申请人只能在商标公告后3个月内质疑经商标局初步批准和公告的商标。
3、商标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商标异议必须有明确的原因和事实依据,并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4、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商标异议的申请期限可以推迟到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商标异议申请发送后,商标局应当先进行正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异议人自行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发出《受理通知书》。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一个月,即30天内,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计算。
7、商标异议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的异议申请日期: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楚或者无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商标无效答辩流程
1、查找原因;查看商标无效申请,分析申请人无效申请的原因和证据,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2、准备答辩材料和证据。
建议答辩人按以下顺序装订答辩文件。具体无效的答辩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1)、“无效宣告答辩书”。
(2)、答辩材料目录。
(3)、《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授权委托机构需要准备的,不需要自行准备)。
(4)、争议初步审批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
(6)、商标委员会无效宣告通知书原件和商评委发送无效宣告通知书信封。
答辩人在提出无效申报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说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
3、向商标评委提交答辩书;答辩人应当自收到无效通知书和无效申请书复印件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书和相应证据。
4、商评委作出裁决。并非所有被驳回的商标都具有申请无效答辩的意义。企业商标因与注册商标重复而被驳回的,企业申请商标无效答辩时不得取得商标。即使商标注册,如果对方获得商标使用权,公司也很难再次取回商标,因此,为了防止浪费时间,公司需要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无效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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