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没注册的商标是假货吗
使用没注册的商标是假货吗
您说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符,这大致有可能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商标不合规使用。有些商家由于初期注册的商标字眼或图形不够美观,但在后期使用中进行了改进或重新设计,却没有再次申请注册。这种情况现实中普遍存在。这在一般消费者认知中不属于假货。因为毕竟该产品还是原来的厂商制造的,产品品质不一定会不好。但不能否认这也是违法行为。顾客完全可以到工商局举报投诉。
2、其他厂商(非商标注册人)对该品牌的效仿。为了躲避违法责任,对所效仿商标进行了小幅度的改变,以此达到既能混过去让顾客以为买到了正品,又能在被工商局查处时以商标不同而狡辩。
3、假冒注册商标,即该产品厂家根本没有申请注册该商标,却私自标注注册商标标志使用。不管是那种行为,既然您查到的商标与买到的商品上商标不符,您都可以去工商局投诉举报。无论是哪种状况,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商标被宣告无效正常使用。是否会违法
已经注册的商标,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
1持有者主动申请撤销
2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
3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字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销申请
4他人觉得注册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5利益相关人觉得注册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注册5年之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6商标局觉得注册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商标局可以主动直接撤销
你所谓的使用是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还是作为非注册商标(TM)使用。如果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话,那你的使用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并有潜在的侵权风险。如果作为非注册商标那么可能会遇到如下问题:
个人觉得你这个无效的最大可能性是被人提出了“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或是“利益相关人觉得注册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注册5年之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这是商标策略中最常用的两种形式。
假如是被人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撤销了的话,对方肯定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和你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对方商标已成功注册,那么你再用该商标有可能侵害了他人的商标注册权。
如果因为“利益相关人觉得注册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注册5年之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撤销了你的商标的话。由于,依据上述条款基本可以确定你的商标已经对对方相应权利够成了侵权,假如你正常使用该商标那么会侵犯他人有关权利。
综上而言,我本人不推荐再用该商标,以防侵犯他人有关权利。
商品还没开始卖能够注册商标吗
商品在进行销售之前,就要开始商标注册,在注册了商标之后,用于要卖的产品上边,就拥有自己的商标品牌。
在注册了商标以后,就拥有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别人在同类产品上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名字,该商标的名字专用权会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商品还没开始卖,能够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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