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商标无效答辩流程
什么叫商标无效宣告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指商标主管部门对于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而不应获得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按照司法程序宣布其无效的制度。
具体来说,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或因侵犯他人权益获得注册的,由商标局主动依职权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申请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自始无效,即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无效答辩流程
1、查找原因;查看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分析申请者的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证据,针对性的提交书面答辩理由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2、准备答辩材料和证据。
建议答辩人按以下顺序放置装订好答辩书件,具体无效宣告答辩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1)、《无效宣告答辩书》。
(2)、答辩材料目录。
(3)、《商标代理公司委托书》(倘若授权委托机构办理需准备,自行办理无需准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6)、商标委无效宣告通知单原件和商评委寄送无效宣告通知单的信封。
答辩人需要在提出无效宣告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里声明,并自递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到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
3、递交答辩书件至商评委;答辩人需在收到无效宣告答辩通知单以及无效宣告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答辩书件和相应证据。
4、商评委作出裁决。并非所有的被驳回的商标都有申请无效答辩的意义,如果企业的商标是由于与已经注册的商标重复而造成被驳回,那么企业再去申请商标无效答辩也不会获得该商标,即便是商标被抢注了,如果对方已经获得了商标的使用权,公司也很难再夺回商标了,因此为防止时间的浪费,公司需要实现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无效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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