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如何撤回商标异议申请
1、异议人只能在质疑期限内质疑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发表的商标。异议期为3个月,自异议商标初步审批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前一天计算。2、异议人提出的问题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明确的证据支持。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中说明,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3、质疑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可以推迟到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4、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质疑费的,应当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提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时,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的,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发出支付通知。异议人应当按照《缴费通知》缴纳官方费用,并将保留的汇款单复印件与《缴费通知》一起邮寄至商标局。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正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发出《受理通知书》。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计算。答辩程序也适用于质疑更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楚或者无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商标公告也可能发布异议商标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发布注册公告,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批准的商标再次发布。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公布了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9、由于异议人或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异议通知,邮局不能退货,商标局将于每月21日发布的《商标公告》上发布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该文件被视为已发送。
为什么商标被质疑,被异议该怎么办?
商标被他人质疑的,可以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后30日内答辩。异议答辩所需材料: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审查证据交换通知书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书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商标异议及其处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质疑:填写《商标异议书》,注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批号、初步审批公告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相关证据后,应当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质疑程序的执行。
3、更正(非必要流程):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中存在问题需要纠正的,应当向异议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发出更正通知,并在期限内更正。
4、作出质疑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批准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允许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作出许可注册决定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号,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异议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征求公众意见初步批准商标的司法程序。任何人对初步批准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自初步批准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申请商标异议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提出质疑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效证据;3、商标代理公司代表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邮寄或者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包括异议申请、质疑原因和事实依据,并附有效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3、打码窗口打收文条码4、在支付窗口支付质疑官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益相关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质疑。公告到期无异议的,给予批准注册,给予商标注册号,并给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