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19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01 10:21:42 阅读数量:172 来源:北京盛迹知产 作者:北京盛迹
商标注册19类是什么?
第19类商标注册为非金属建筑材料。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这一类特别包括:半成品木材(如横梁、板材、护板)、胶合板、工程玻璃(如平板、玻璃瓦)、路标采用玻璃颗粒和混凝土制信箱。
特别不包括:水泥储存或防水制剂(第一类)、防火制剂(第一类)。
什么是商标一类十项?
在一份申请中,一个商标只能提交一个类别的申请,而不能申请一个标准的多个类别。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办法》第九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分类表进行分类。
各商标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案》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提交上色图案十份)、一份黑白墨稿。例如,申请注册的文本商标海尔可以在第九类、第十一类和第三十七类分别提出三个申请,用于计算机、洗衣机、空调和空调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第三十二类商标注册
第三十二类啤酒;矿泉水、苏打水等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和果汁;糖桨和其他饮料的制剂。
商标注册需缴纳的官方费用:一个商标一次申请的官方费用为600元,可选择10个产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方费用,超过10个类别的部分按60元/个类别收取官方费用。
2013年10月1日前,2013年10月1日,每次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的官方费用为1000元,调整为每次800元。
每件600元调整至2015年10月15日。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支付商标注册证书的官方费用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书的官方费用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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