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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可以授权给别人吗?43类商标侵权处罚标准

发布时间:2025-04-26 20:10:08   阅读数量:281   来源:北京盛迹知产   作者:盛迹知产

商标能够授权给别人吗

是的,商标能够授权给别人使用。商标授权是指商标所有人把它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他人,让其在特定范围内使用商标。授权可以是独占性的或非独占性的,可以是有偿的或无偿的。商标授权可以帮助商标所有人抢占市场份额,增加品牌曝光度,同时还可以为授权方提供商标的使用权,帮助其推广产品和服务。商标授权需要通过合同等法律手段进行规范和保护。

43类商标侵权处罚标准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同样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为: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错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侵权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前罪侵犯的是我国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举动;后罪侵害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体系,实施在商品中掺杂使假、真假难辨、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假冒合格品的举动。对于选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这类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酷刑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根据:

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同样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同样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是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附:“相同”商标的含义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行为控制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同样的商标”这一范围内。因此,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判断侵权人使用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就显得非常重要,它涉及到能否认定侵权人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基本定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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