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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

怎样查封对方的商标

发布时间:2024-12-31 09:55:57   阅读数量:105   来源:北京盛迹知产   作者:北京盛迹知产

  如何查封对方的商标

  1、财产保全内容人民法院必须保全注册商标,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注明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保全期限和协助执行保全,包括严禁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商标权质押登记。

  2、注册商标财产保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仍需继续对注册商标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保全期届满前再次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

  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已保全的注册商标不得重复保全。财产保全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方式。资产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商标有效期届满怎么办?

  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续展,但续展不是强制性的。注册人决定不再使用该商标的,一般不需要申请注销。

  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有效期届满后,续展可在6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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